• 2009-12-11

    能饮一杯无

      我大概已经真的是千杯不倒的水准了吧。

      说到喝酒,要追溯到上个世纪,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叔叔和单位同事去近郊游玩,恰好我爸妈都不在,他就带着我。在山上吃饭的时候,同事们不断地要我叔叔喝酒。他推脱了半天,说怕老婆说他,结果同事还要灌他,我看着就很不爽。于是我淡淡地说,别勉强他,我喝吧。然后淡淡地拿过酒杯,把一大玻璃杯的杜康一饮而尽。所有人都呆掉了。这个画面像被按了pause键,停了很久很久。

          回程的时候我有些恍惚,脸烫烫的,一种隐秘的,奇妙的快感涌上心头。我想到以前背过的一首古诗里写到: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我当时还在想,杜康喝起来是什么感觉?和可乐比起来有什么不一样呢?和粒粒橙比起来又会有什么区别呢?而当那满满的一杯——算算差不多有半斤的杜康酒在我的身体里发挥效用的时候,我真的是只用了瞬间——或者比瞬间更短的时间就体会到了诗人的那种感受。那种周身轻松的感觉让我分外兴奋,我甚至想不起来有什么不开心的事了,我发愁了一个假期的暑假作业在那一刻对我来说就像屁一样可以轻松放掉,那种小到极致的烦恼和忧愁,在这大到极致的舒爽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这个beginnig并非意味着我从小学开始就成了酒鬼。再次喝酒就要到高中毕业的散伙饭了。而上大学之后,喝酒就和喝水逐渐没有区别了。

          那会儿南锣只是零星散布了几间酒吧,去的最多的要数过客了。住进宿舍的第一天晚上,我在走廊里遇到了简爱。她递给我一支点八中南海,然后小白过来了,仨人聊得挺开心,简爱说,找个地方喝一杯吧。我们便去了过客。我要了一杯long island ice tea,喝了一口心中忍不住骂了一句。至今我也不喜欢长岛的味道,确切的说我是不喜欢有可乐参与的任何一款cocktail,虽然我是那么地热爱可乐,但是我坚持它唯一的喝法就是加冰。

          后来丝丝在双偶做了bartender。我是抱着看笑话的心情去光顾她的店的。双偶曾经是南锣几十家酒吧里最吸引我的一个。虽然它的沙发很旧,装修很简单(或者说就没有装修),CD机经常卡住盘,bartender很2,书架上的书是签有达利真迹的作品集与小学生作文这样的诡异组合,我还是很爱她。每次经过都会走进去,即便不喝酒也会呆会儿。她那嘎吱作响的大木门还偶尔出现在我的梦里。有时在梦里,我在双偶的大木门前面看到了自己那辆装着摩托车反光镜的小轮脚踏车,脚踏车的前梁上还贴着我的大头贴,旁边写着“别惹我”。那辆帅气的脚踏车曾经帮我在帅哥美女如云的棉花胡同吸引来不少眼球,在我毕业的时候我把它交给了老甘代为保管,不过后来老甘为了取悦他的ex丈母娘,把它献给了她,以方便她买菜。对此我至今依然耿耿于怀。听说这辆脚踏车现在停放在中医药大学女生宿舍的地下车棚,我很想去看看它。

          扯远了。

          大二真的是非常二。有段时间为情所困,天天找酒喝。有一次很糗,喝了几支tiger就醉了,所以我一直怀疑那是假酒。醉了之后回到宿舍,我干脆直接睡在了地板上。导博有个哥哥是我老乡,看到我从他门口醉醺醺的被架了过去,赶忙过来看我。他蹲在我旁边狭窄的过道里,问我怎么了。我当时high到不行,看到他很蹲着很不舒服的样子,我说,哥哥你快换个体位吧。然后这个画面又一次被按了pause。后来我每次推开宿舍楼的门就暗自许愿他不要迎面走来。

          后来我在洗手间吐得一塌糊涂,腿也软的站不起来了。表博的一位很有爱的大哥(此人现在在北京话剧舞台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演员,并且留校任教了,我还是隐去他的姓名吧)冲了进来,一把拽住我的衣领,像拎一只购物袋一样把我拎了起来,然后拎上了楼,扔在宿舍的地铺上,对室友说,好好照顾她。直到现在每当我听到别人说“很man”这个词,我都会想到他。

           来过我家的人都知道,我家最多的就是酒瓶。我的客厅有一只红色的大垃圾桶,里面从来没有装过垃圾,而是装满了尚未来得及兑换的啤酒瓶。厨房的操作台上依次摆放着:生抽,蚝油,老抽,醋,鲜贝露,红烧汁,料酒,get27,Vodka,Martini,梅子酒……每天晚上喝一杯,心情就无限好。

          李白说: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那种一切荣华富贵皆可抛的豪情,恐怕只有真正的爱酒之人才能体味吧。